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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秦执这份表现郑大壮不知道,但莫三孚可是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

  “嗯。”莫三孚点点头应了一声,就这么看着秦执,不说话。

  郑大壮被莫三孚弄得莫名其妙,又为秦执的白痴样感到不屑,但是他现在是憨厚人,不与他计较。郑大壮一巴掌拍到秦执背上,“混小子,叫主子。”

  秦执被他拍得一踉跄,顺势就低下头,掩饰自己的不屑、屈辱和怨恨,低声道:“主子。”

  莫三孚将手里的契纸递到秦执面前,秦执现实不明所以,待看清是自己身契后下意识就伸手抢,莫三孚迅速收回手,冷笑道:“哼,无论你以前是什么人,但是现在你是我莫家奴仆,你身处奴籍,且契纸在我手上,我就是你的主子。可知道?”

  秦执面色黑了又白,最后道:“知道。”

  “知道了该叫我什么?”

  “……主子。”

  “行了。”莫三孚冷下脸,对郑大壮道:“以后这个人就待在磨坊,没什么要紧事不得来县里,你看着他。”

  “啊!”郑大壮一愣,哀嚎道:“我刚找到的帮手。”

  莫三孚瞪了他一眼,“这个人你看着,一个月内,如果他完全看清了自己的身份,服了,你就可以带他帮你干活,不服就卖了。”

  “主子……”云枫一直在一边看着,他知道秦执心气高,不愿意做别人的奴仆,只是他们现在都这个样子了,还能怎么办,只能先安定下来,免得像别人一样被卖到……那种地方。所以莫三孚对秦执发火他没说一句话,秦执总要看清现实的。可是现在莫三孚说要卖了他,云枫就有点急了。

  不待云枫继续说话,莫三孚便冷着脸开口:“云枫,你要做的不是求我,我买的是奴仆,不是大爷。”

  云枫闻言脸色发白,结结巴巴道:“我……我明白了。”

  “去吧。”

  云枫点点头,拉着在一边青着脸的秦执离开了院子。

  莫三孚看着远方拉着秦执离开,脸色没变好一分,郑大壮在一边摸摸下巴,啧啧有声,“啧啧,真没想到云枫竟然喜欢这种小白脸。主子,你说这种小白脸哪里好了,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还这么不识时务……啧啧,若是云枫跟了我……嘿嘿。”

  莫三孚闻言微微眯着眼,“你在说什么?”

  “哎哟,没什么,没什么,主子。”有点得意忘形了,都忘了自己现在是个憨厚大汉了,郑大壮笑眯眯地想着,“我先把这驴子拉去拴着喂点草,待会儿还得去接九支少爷呢!。”

  莫三孚看着郑大壮颠颠的背影,自顾自想着自己的事。刚才郑大壮说的是情爱?云枫对秦执?两个男人?

  道家讲究阴阳调和,自然天成。前朝皇帝醉心道学,虽未曾颁布法令禁止龙阳之好,但终究是厌恶的。上行下效,前朝虽依旧传颂其为雅好,但爱好龙阳之人并不多,有讨好乾帝者甚至公开表示对龙阳之好的不屑,更有甚者对爱好此道者大打出手。是以,这类爱好并不是那么受人欢迎,如林玥欢遇到的那般龙阳馆少之又少且隐于花街深处。

  说起来,当初莫三孚能在花街深处的龙阳馆前就下欲撞柱而亡的林玥欢也算是种缘分。

  自大和开国后一年半载的今天,由于对前朝的愤恨,不仅道家、道学被弃如敝履,龙阳之好更是被大加称颂,众人竭尽全力诋毁乾帝所言所行。是以,如今的龙阳之好还真是一种被推崇的雅好。

  不过,莫三孚还真没想过自己身边会有爱好龙阳之人,且一来便是三个。

  龙阳之好已经这么普遍了?莫三孚想着也去了前面店里帮忙关店门,这天上的太阳已经快落山了。

  莫三孚帮着将店门关上后看到郑大壮在将一辆特制的驴车套到驴身上,便道:“不用套这个了,去帮我把马车拉出来,我去接宝柱。”

  “咦,那感情好,我今儿可以早些回去了。”郑大壮摸摸后脑勺,转身就去仓库里拉马车,这个院子很小,牲口棚也只放得下那几头驴,驴车都是放在院子里的,而马车并不常用,云枫就做主将车放进了仓库了,至少仓库还宽敞些。

  郑大壮将马车拖到仓库门口,帮着莫三孚将马车套上,“小染儿,来帮主子把马车擦擦。”

  “好。”坐在门边缝衣服的尹音染脆生生地答了一声。

  尹家兄妹来莫家已经几月了,当初面黄肌瘦的两兄妹现在也养得粉嫩嫩的,特别是这个妹妹,因为人小又可怜,家里的人都忍不住宠着她,她在这个家的地位真是仅次于宝柱了。

  郑大壮套好马车就去打水,直接端到马车上,小姑娘就爬到马车里擦洗。这马车平日里也是打扫的,店里人多,无论多忙都不会出现忙不过来的情况,所以于氏和许春林总是会抽时间出来讲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这马车也一样,所以并不需要怎么擦洗。

  “给我吧,去帮我找块干帕子。”莫三孚接过小姑娘手里的帕子,吩咐道。

  “好。”小姑娘笑眯眯应了声就跳下马车进屋去了。

  莫三孚卷起袖子擦马车,郑大壮却在一边叼着根稻草哼哼唧唧,于氏出来看到的就只这一幕。于氏出生宫廷,后又进入大户人家做下人,这规矩可谓是伴随了她一辈子,平日里这店里也就她最讲规矩,这回看到这一幕,老心肝儿差点吓出来。

  ☆、第三十二章、小妖狐

  于氏一巴掌拍在郑大壮脑袋上,“老天哟,你让主子擦马车,自个儿在这儿做大爷,没规矩!”

  “哎哟,婶子,您轻点。”郑大壮抱着脑袋哀嚎,“主子这不是体验生活嘛,主动抢了小染儿的活儿的。”

  “还顶嘴,去干活。”

  于氏扬起手威胁,郑大壮抱头逃窜,“哎哎,这就去,这就去。”说着就窜到了前面店里,帮着许春林和云枫、秦执打理米面粮食,把口子扎紧,免得没耗子拖了。

  郑大壮一走于氏连忙接过莫三孚手里的帕子道:“我来吧,主子。”

  莫三孚应了声将帕子交给于氏,然后在旁边看着。其实郑大壮那种人就得于氏这种有规矩的人来治不是?

  待马车擦好,莫三孚牵着点心就离开了粮铺,特意叫上了许春林和音染小姑娘。小姑娘自来了莫家后没有出过一次门,一则是小姑娘十二三岁,快到说亲的年纪了,于氏规矩大,教导小姑娘那是怎么严格怎么来,不能那么轻易出门的。二则是家里人都忙,尹黙每日去书院,无人陪伴,小姑娘也不敢轻易出门,毕竟是吃过亏的。

  所以这次莫三孚带着尹音染去接宝柱和尹黙特意叫上了许春林,因为莫三孚是男子,小姑娘也是快到婚嫁年纪的女子。

  宝柱所就读的书院名叫云山,位于忠县县城外云山的半山上,即使是半山也是常年云雾缭绕,还有一个山涧,山涧间如天上仙河奔腾而下的白色瀑布合着那悠然的白色云彩如利剑一般插入高入云霄的山中,劈开。

  云山风景绝佳,地势险恶,仅有一条蜿蜒的阶梯通向半山的书院。阶梯由层层叠叠的青石板铺就,蜿蜒而上,共九千九百九十九阶,学子们称其为云山梯,更有甚者称其为云山登天梯。因为在云山书院内,不同水平的学子所处的高度不一,有功名在身、前途光明的学子就在云山梯尽头的学院,依次递减。书院的学子一般是住在书院的,家住的近的一旬回一次家,家住的远的一月回一次家。

  至于宝柱这种五六岁的启蒙阶段的学子因着难以照料,则是一日回一次家。书院将启蒙学子的学院定为为入门,他们所在的课室是最矮的,从山脚往上爬不过九十九阶,虽说对于小孩儿们来说还是高,但是相对于前者那近万的数目则低了不止一星半点。